*****************************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徽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镇桃花潭路**号水利水保站办公室
成交金额:贰佰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贰佰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 施工范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其中:水蚀坡林地整治**.**公顷、沟道治理**米、人居环境改善**处、封禁管护山场**.**公顷等(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胡晨 职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舒枝、黄翔、湛照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万元 以下部分(包括**万元)按**.**%收取的**%计费,** 万元至**万元部分(包括**万元)按**.**% 收取的**%计费]。
**、金额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谢园西路**号、泾县开发区箬帽路**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谢园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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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