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因本项目为总价合同形式,专合同条款内容中关于合同计量的约定做以下调整:
**.原**.**.**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即:按《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湘建价【**】** 号)第八章第二节规定执行,工程变更、综合单价调整等纳入本期应支付的进度款中。
修改为:**.**.**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原**.**.**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修改为:**.**.**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作相应修改,若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答疑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