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按我国卫健部门精神疾病人群测算公式测算,城区潜在精神疾病患者约有**多人,大部分需要门诊就诊和住院治疗,部分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需长期住院治疗,由于城区尚未建立精神类专科收治医院,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流浪“三无”精神病人救治委托海丰老区精神病医院(原海丰老区医院)救治,目前城区在海丰老区精神病医院收受救治的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流浪“三无”精神病人**人。汕尾老区精神病医院作为专业精神病医疗机构,近几年加大投入,服务质量和救治能力更加稳步提高,**年该院被省卫健委列为广东省精神病人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为巩固收治效果,保证患者康复稳定性和延续性,按照有利于救助救治、交通便捷、亲属安抚的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粤卫办医函【**】)**号文件规定,拟定海丰老区精神病医院作为本项目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参加谈判。
六、采用*****************************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种情形。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原因及说明:由于城区尚未建立精神类专科收治医院,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流浪“三无”精神病人救治委托海丰老区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原海丰老区医院> 救治,巩固收治效果,保证患者康复稳定性和延续性。结合救助收治工作要求,方便亲属探视要求,保证患者康复成效,依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粤卫办医函【**】)**号文件规定,拟定采用*****************************方式完成采购活动。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具有国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证书;
**、企业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声明书(须同时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打印本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暂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栏目信用公示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接受报名登记时间:
请贵医院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止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副本及正本复印件、企业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声明书(须同时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打印本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暂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栏目信用公示界面截图,企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 <审核通过> 界面截图 )、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所有提交的资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登记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海丰老区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丰县城东镇红卫村二路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姓名陈海君工作单位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中心小学职称教师
意见:海丰老区精神医院所设置的诊疗科目齐全,配套设备达到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配置的要求;同时从其提供的人员配置和病房设置、环境设施较好,医院力量较强交通快捷方便,医院获得广东省卫健委流浪乞讨人员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资格,符合对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要求。
**.专家**:姓名黎秀娜工作单位汕尾市人民医院职称医生
意见综合海丰老区精神病医院各项硬件、软件设施及收治效果等整体分析,符合肇事肇祸障碍患者及流浪“三无”精神患者救助救治的工作要求。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该用户需求条款清晰,内容详尽,格式规范,从项目概况,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供应商基本情况/救助。救治管理工作要求及政策执行依据费用结算方式等工作于详尽介绍,有一定的科学性及实用性。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中段(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 |
联系人:孙务忠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三)采购人:***************************** | 地址:汕尾市区香城路东海大厦 |
联系人:曾昭谋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四)财政部门:汕尾市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 地址:汕尾市城区通港路**号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