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晋宁区滇池流域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现代化灌区-再生水利用项目EPC+O(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晋宁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该项目EPC+O(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技施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 (**)工程施工部分:完成技施图设计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及总承包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技施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运营部分:包括项目设计、施工指导及项目建成后的全部运营工作。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位于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晋城街道。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两个或三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②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不做要求。 |
其他: |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②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运营管理单位要求:依法设立且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运营资源和良好的运营团队的企业(注: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如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主要管理人员: (**)设计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工结构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地质专业)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企业信誉: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由投标人结合上述内容自行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项目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若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两个或三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