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黎平县**年敖市镇、洪州镇等**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黎平县自然资源局以县人民政府关于黎平县 ** 年教市镇、洪州镇等** 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案的批复黎府函〔**〕**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黎平县 黎平县敖市镇敖市村、梧寨村、三多村、寨崩村 。 | ||||||||||||||
**.** 建设规模:黎平县**年敖市镇、洪州镇等**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黎平县敖市镇敖市村、梧寨村、三多村、寨崩村,洪州镇洪州村,建设规模总计**.**亩,计划新增耕地**.**亩。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它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元。 | ||||||||||||||
**.** 计划工期:**天 。 | ||||||||||||||
**.** 标段划分:黎平县**年敖市镇、洪州镇等**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可行性论证,土地清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前期测绘(包括整治前原始地貌正射影像航拍、项目勘测、**:**项目区地形图测绘)、项目设计方案、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项目设计变更及预算、竣工测量、竣工航测正射影像、新增耕地日常变更现场照片举证、竣工阶段备案、竣工测量成果编制、工程复核、土壤取样及检测、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新增耕地核定、日常变更数据整理分析、贵州省补充耕地台账登记系统入库等所有获得新增耕地指标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主要施工内容为完成敖市镇敖市村、梧寨村、三多村、寨崩村,洪州镇洪州村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它工程;建设规模约**.**亩,分**个项目进行建设(详见项目清单,建设规模以规划设计批复为准)。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设计资质:土地规划资质丙级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 质;(**)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网上公告模板无法修改,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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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