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项目编号:平卫采磋商-**-**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方式:*****************************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平公资采**号-** | 详见招标文件 | 河南国俊律师事务所 | 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佳田新天地**号楼**楼 | **,**.**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二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一年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马松华、叶琨、王留喜(业主专家)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规定,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
收费金额:**,**.**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一】 **、各评委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 **、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响应性审查未通过。 **、中标人投报业绩【见附件三】 **、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国俊律师事务所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卫东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卫东区司法局 |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号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 |
地址:平顶山市焦店亿嘉茶城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