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石门冲等**座小型水库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和金寨县**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石门冲等**座小型水库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和金寨县**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霍山县迎驾大道东路**号(邮编:**)
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石门冲等**座小型水库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和金寨县**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服务内容:为金寨县石门冲等**座小型水库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和金寨县**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名称:*****************************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莲花山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皖润大厦**楼
联系人:*******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