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的答疑澄清
项目编号:czlagc**-**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作如下答疑澄清:
一、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解密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二、我公司符合条件的屋顶光伏项目业主单位为民营企业,业主单位未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中标结果,也未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结果,因此无法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网站查询或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但业绩均为真实有效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有业主单位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双方合同、竣工报告等证明材料。因此,为确保招标的公平性,建议修改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评分要求。建议修改为: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的业主单位为民营企业的,须提供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者工程竣工报告或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及发改部门备案的相关材料,否则不予认。
回复二: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评审标准增加: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的业主单位如为民营企业的,须提供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者工程竣工报告或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及发改部门备案的相关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号B座**楼
联系人:葛君峰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楼**室
联系人:曹思敏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