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潜在投标供应商:
**. 对原公告文件中“四.**最低价承诺函”予以删除。
**. 对原公告文件中“五.**本项目采购报价为投标公司自行报价。”更正为“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圆整)。”
**. 对原公告文件中“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
**. 现将更正内容进行通知,其它内容均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雅安市鑫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