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五通桥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打造**亩的红色研学素质教育基地建设;**亩农旅融合研学基地;建设多处田间经济消费场景;培育建设**处乡村庭院经济产业、**处私房菜院;主题式非遗院落**-**套简装;打造**套高端主题民宿、打造**-**套大众化主题民宿;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 | ||||||
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
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拟任项目负责人**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专职技术人员至少**人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以上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加盖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申请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个月社保证明和建设主管部门网络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比选公告公示期内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诚信不低于**分);**、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年**月**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文件下浮**%收取。**、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且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注:比选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以供审核。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定标方式为评审后确定。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