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存在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对应、设置与采购项目实施不必要或无关的评审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将进行重新招标,请各潜在供应商实时关注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四组后坝路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程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