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NCZ(ZW)**
项目编号: HRC-**-ZC**
项目名称: *****************************海原县海兴开发区第二中学设备采购项目(三)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六标段 | 智慧黑板 | 教学仪器 | ** | 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及上传附件 | ***************************** | |
数量合计: | **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后**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开标后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由代理机构查询)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时间: **-**-** **:**:** 至 **-**-**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元
**-**-**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咨询。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宁夏政府采购中心不再以*****************************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中卫市海原县建设路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派胜云天商务大厦**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