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平新采磋商-**-**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数字化视频监控光纤租赁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原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中“**.**采购内容:维保区域为开源路以西、平安大道以南、凌云路以东、湛北路以北区域内约**台的数字化视频监控设备。保证视频监控机房硬件、软件以及配套设施、平台日常使用和运维;前端线路和设备故障及时修复(无法取电点位加装太阳能供电);设备丢失或损坏且无法修复及时加装、更换(设备更换率不低于维保费用的**%);前端**个摄像头日常使用中所产生的电费(摄像头点位详见采购文件);” |
变更为 |
“**.**采购内容:开源路以西、平安大道以南、凌云路以东、湛北路以北区域内约**条光纤租赁并保证视频监控前端线路及时修复(详见采购文件)。”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磋商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号院内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未来路中段中梁鹰城壹号院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