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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内容变更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为“评标委员会构成须为**人及其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共计**人,招标人代表**人和在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人专家组成”。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将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须为**人及其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人及其以上单数,均由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则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原来的**年**月**日**时**分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注:①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②各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玉溪市”)下载查看。 ③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此通知,望各投标人积极配合,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盖章)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星云街道浪广路北段
联系人:官云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地址:玉溪市江川区星云街道兴江路中段
联系人:宋雨玲、王阿林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