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受*****************************的委托,对灵丘县智慧城市(公安大数据及智慧交通)建设项目(设备)项目组织采购需求论证,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单位于**年**月**日组织专家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丘县智慧城市(公安大数据及智慧交通)建设项目(设备)
二、预算金额:**元
三、采购需求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灵丘县智慧城市(公安大数据及智慧交通)建设项目(设备)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意见递交时间:**-**-** **:**:**
**、意见递交方式:以书面形式提出
**、意见接收机构:*****************************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shanxiyucheng**@**.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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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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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