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项目编号:JG**-Z**-**)采购文件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中项目负责人能力评审项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能力(**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分,满分**分。注:①提供证书扫描件;②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年**月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得**分,满分**分。注:①类似项目指市政工程项目;②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其公章。”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采购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给各位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人:*****************************
地址:***** **号
联系方式:***** 登录查看更多
代理机构:*****************************
地址:***** **号
联系方式:**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