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特勤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设计
施工总承包(EPC)第**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至**年(投标人存续期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修改为“提供近三年(**年至今)任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成立不满**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的供应商(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不需要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双方均应满足)
二、投标文件格式(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注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修改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双方均应满足”。
三、原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的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监督部门: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