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教职工供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教职工供餐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W**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教职工供餐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教职工供餐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 报价人与招标人或潜在报价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 投标人须具有对应主体业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及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