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门窗改造工程项目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单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