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项目编号:LXX-GC-GK-**)作如下答疑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内容执行:
一、原招标公告中 “**.**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郎溪县财政局东侧附属楼三楼(郎川大道)
电 话:**-**”
修改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郎溪县财政局东侧附属楼三楼(郎川大道)
电 话:**-**”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页**.**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中地址:将“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 号楼”修改为“郎溪县财政局东侧附属楼三楼(郎川大道)”
三、原招标文件第**页**.**.**条分包:将“不允许”修改为“允许”
四、原招标文件第**页最高投标限价:将“暂列金额**.**元”修改为“暂列金额**.**元”
五、原招标文件第**页项目经理资历要求:将“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连续**个月社保缴费清单”修改为“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任意**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六、原招标文件第**页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要求:将“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连续**个月社保缴费清单”修改为“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任意**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七、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八、此答疑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郎溪县教育体育局
安徽瀚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