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城东片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EPC+O)答疑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逾期竣工违约金,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前后条款要求不一致,请明确。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 ** 元/天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如工程逾期竣工,逾期竣工违约金为 ** 元/天,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工程款的 **% 。
回复:如工程逾期竣工,逾期竣工违约金为 ** 元/天,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工程款的**%。
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与本答疑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北辅道皮塑巷 ;
联 系 人:******* ;
电 话:*******;
邮 箱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岳阳市青年中路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联 系 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