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朋口镇朋兴村清河湾新村住宅小区——基础及公建配套工程(配电工程)答疑纪要(二)
招标项目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条款号**.**.**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号文附件**,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土建施工员**人,设备安装施工员**人;
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人;
材料员:**人;
机械员:**人;
安全员:**人;
试验员:**人;
修改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号文附件**,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土建施工员**人,设备安装施工员**人;
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人;
材料员:**人;
机械员:**人;
安全员:**人;
试验员:/人;
二、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均做相应的调整。
本答疑纪要(二)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二)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