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岭区区址城镇排水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计划工期统一澄清为: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共**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松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会展银座**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GUXINGhl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