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O招标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EPC+O招标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为K**,现做出如下澄清说明:
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六)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简历表”中的以下内容:
注:**、本表应填写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相关情况,个人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统一更改为:
注:**、本表应填写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相关情况,个人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设计合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与本次澄清说明不一致处以本次澄清为准。具体情况请密切关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nmg.gov.cn),否则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