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疗垃圾清运与处理工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疗垃圾清运与处理工作项目于**年**月**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截止报名结束,只有**家供应商葫芦岛市医用垃圾处理中心报名,报名家数不足**家,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流标公告。 **年**月**日,本项目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共有**家单位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只有**家单位葫芦岛市医用垃圾处理中心在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二次废标公告。本项目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效质疑期限内均未接收到任何供应商的询问及质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专家论证本项目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经咨询省财政部门,*****************************可参照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号)第三条第(二款第二条情形:**.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故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医用垃圾处理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信家屯村
三、公示期限
**-**-**至**-**-**(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张莉,代影君,李东风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沈师宇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