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协议
公告日期: **-**-**
*****************************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 沅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沅陵县应急管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沅财采计****
采购代理编号 : YLXZFCG-****-****
(**)项目内容:*****************************
(**)采购方式: *****************************
(**)合同金额小写:**万元
大写:壹佰贰拾伍万元整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整包 | ***************************** | **.**万人 | ** | ** | 联合体**: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公司,承保份额**%,保费**.**万元 联合体**: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公司,承保份额**%,保费**.**万元 |
(**) 具体标的: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价款
合同周期:承保服务期**年(具体以保单载明保险起保时间为准)。
地点: 沅陵县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
(**)磋商文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沅陵县应急管理局
**. 合同主体
甲 方:沅陵县应急管理局 乙 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周立 委托代理人: 李某攀
电 话: ** 电 话: **
开 户 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怀化市庆丰支行
帐 号:**
乙 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唐媛
电 话: **
开 户 银 行: 建行怀化市银建支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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