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L-QSZB-**-**
二、项目名称:*****************************(工程类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伟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丰县那丹伯镇那丹伯村一组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工程类项目)
施工范围:*****************************兴隆国有林场场部
施工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项目经理:姜晓微
职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五、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少波、于跃、任鹏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号文及发改价格〔**〕**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锦江路**幢**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吉林伟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吉林伟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加*****************************的*****************************(工程类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工程类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吉林伟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吉林伟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 月 ** 日
http://bsggzyjy.cbs.gov.cn/EpointWebBuilder/WebbuilderMIS/RedirectPage/RedirectPage.jspx?locationurl=http://bsggzyjy.cbs.gov.cn/&infoid=c**c**a**-a**-**d**-b**bf-**f**b**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