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项目作如下修改:
一、随招标公告发出的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v**.**.zbs”作废,以随本通知发出的为准。
二、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统一修改为:**年**月**日** 时** 分
三、开标地点修改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