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疑**
(**BFAGZ**)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本项目为室外工程,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要求承接(含参建)的房屋建筑室外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是否可以取消项目经理奖项荣誉?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下列业绩之一:(**)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单个合同业绩为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不低于** 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
请问:我单位提供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未体现室外附属工程金额,提供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其他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如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须至少有发包人、承包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P**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奖项荣誉”取消。
**.原招标文件P**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调整为:
投标人奖项荣誉 | **分 | 自**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承接(含参建)的房屋建筑室外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个得**分,满分**分。 注:获奖证明材料详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与安徽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付工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