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罗财磋商采购-**-**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罗山大队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罗山县)》 |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第一章 *****************************公告 **、其他说明: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变更为 |
第一章 *****************************公告 **、其他说明: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二)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通过网站查询、扫码、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中小企业声明、业绩、社保、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请各潜在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以最新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地址:信阳市罗山县龙山大道三里桥向西**米正东方向**米 |
联系人:王魁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政和花园 C 区 **#楼 ** 层 ** 室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