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号楼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FT-**-CG**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风险人员预警系统、裁判文书统一输出设备(具体详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号楼B)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发送或邮寄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完成后投标人须将“投标报名确认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报名确认单”。
本项目各投标人不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采用邮寄或网络传输方式的,须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ldftztb_**@**.com),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若未发送以上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同时以上所有材料打印一份加盖企业公章(顺丰快递)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邮费自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号楼B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