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明确开标时间,**********************************************************项目(项目编号:JH**-**-**)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递交至***************************** 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会议号:**、密码:**)。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会议号:**、密码:**)。 (二)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四)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 **号。 (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六)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南段号房回迁楼C区**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