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相关采购管理规定,现将**********************************************************意向公开如下:
一、 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手机检测设备 | 采购内容:手机信号检测设备 数量:**台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功能包含手机搜寻定位、账外机查询等,主要功能:①能够实现**G、**G、**G、**G等手机信号频段的搜寻;②支持中国移动、联通、电信及其他运营商;③能够精准定位手机信源位置,支持定位范围不低于**.**米 | **.具备及时发现检测区域内的**G、**G(SA)移动通信终端设备,支持查询搜寻鸿蒙、安卓、苹果等操作系统的终端信号源及搜寻不限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及中国广电等市面上普及的运营商信号,还能对IMSI等特征信息进行采集(如IMSI、号码归属地、场强值、上号总数、扫描次数等信息)和精准定位等功能,重量小于**kg,易于携带,可单人操作。 **.支持频点数同时支持并发不少于**个频点。 **.可设置预设名单可区分账内手机和账外手机,并支持一次性存入不少于**个白名单号码。 **.设备能自动扫频、自动匹配参数,支持目标信源搜寻范围不低于**米,能够精准锁定**米内目标信源方位,定位精度检测小于**.**米。 **.内置电池,单次独立供电工作时间不少于**小时。 **.设备至少在满足-**摄氏度至**摄氏度区间环境内正常使用。 **.相关配套软件支持终身免费升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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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采购需求概况及技术参数
**.具备及时发现检测区域内的**G、**G(SA)移动通信终端设备,支持查询搜寻鸿蒙、安卓、苹果等操作系统的终端信号源及搜寻不限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及中国广电等市面上普及的运营商信号,还能对IMSI等特征信息进行采集(如IMSI、号码归属地、场强值、上号总数、扫描次数等信息)和精准定位等功能,重量小于**kg,易于携带,可单人操作。
**.支持频点数同时支持并发不少于**个频点。
**.可设置预设名单可区分账内手机和账外手机,并支持一次性存入不少于**个白名单号码。
**.设备能自动扫频、自动匹配参数,支持目标信源搜寻范围不低于**米,能够精准锁定**米内目标信源方位,定位精度检测小于**.**米。
**.内置电池,单次独立供电工作时间不少于**小时。
**.设备至少在满足-**摄氏度至**摄氏度区间环境内正常使用。
**.相关配套软件支持终身免费升级。
三、公示时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供应商资质条件(含授权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或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箱等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若反馈建议,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门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注意:本次公示项目采购意向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邮 箱:**@qq.com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