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聚帛公招(服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北京时间) | **年**月**日 **:**(北京时间) |
** | 评分办法中综合实力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取得四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或营养师资格证书的得**分。 **、获得二级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得**分、获得三级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得**分。(总分**分) **、人员配置**人以上的,得**分;人员配置**-**人的,得**分;人员配置**-**人,得**分;人员配置少于**人的则不得分。(最高得**分,为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人员须与实际服务人员一致,此项须提供承诺函) (负责清真餐厅的工作人员及要求根据《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第五条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除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经营所规定的条件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进行监管; (二)采购、保管和主要烹饪人员应当是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 (三)制作人员中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 (四)应当有专用的操作场地、生产和运输工具、库房等。(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所有人员均须持有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劳动(劳务)合同)。 |
** | 第六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中**.**.**其他要求 | 相关原招标文件 | (**)负责清真餐厅的工作人员及要求根据《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第五条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除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经营所规定的条件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进行监管; (二)采购、保管和主要烹饪人员应当是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 (三)制作人员中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 (四)应当有专用的操作场地、生产和运输工具、库房等。(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人员须与实际服务人员一致。 (**)中标人须应甲方要求,就日常工作(或特殊时期)中需要加班的情况必须完全配合,其间产生的加班工时占年度总工时的**%之内的加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超出**%以上的加班工时,由乙方统计并向甲方提出相应的书面申请及相关的加班证明材料后由甲方核对,双方协商后,甲方按协商结果进行补助。投标人须针对此项条款进行承诺并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新城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号财富中心a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docx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