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参选人:
*****************************(采购项目编号:B-DXL**-D**-**)作如下澄清,请各参选人按此内容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和响应活动。
一、比选文件“比选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业绩要求”修改为: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年**月**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业绩指单项房建工程工程造价在**亿元及以上的竣工结算服务的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②相应造价咨询成果资料(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盖章的定案表)。证明材料须体现所要求的金额等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的,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定案表定案金额累加为准。
二、比选文件“比选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修改为: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业绩指单项房建工程工程造价在**亿元及以上的竣工结算服务的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②相应造价咨询成果资料(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盖章的定案表)。证明材料须体现所要求的金额、项目负责人等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的,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定案表定案金额累加为准,项目负责人以合同载明为准。③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使用。
三、比选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见附表**”-“人员配置(除项目负责人外)”修改为:
拟派团队中含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各**名)得**分;每增配**名“一级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均可)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注:“一级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扫描件。以上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自**年**月**日后至少连续**个月)。
问题**:提供正在履约的类似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按照比选文件及澄清公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含结算,是否认可。
回复:按照比选文件及澄清公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提供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业绩,含结算,是否认可。
回复:按照比选文件及澄清公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一个项目里面分几个标段,提供此项目合同及一个标段的结算报告是否符合业绩要求。
回复:按照比选文件及澄清公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我司完成的业绩系审计局委托的结算复审项目,审计局不要求出具定案表,我司提供委托合同、审核报告及含定案金额的业主证明,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按照比选文件及澄清公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本澄清公告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比选文件为准,如比选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各潜在参选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人:*****************************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街道金寨路**号稻香楼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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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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