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TQ**ZB**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 ***************************** 第一标段 | ** | 第一标段:锅炉房及配套设施:锅炉房建筑面积**.**㎡,值班室建筑面积**.**㎡及室外附属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 ||
** | ***************************** 第二标段 | ** | 第二标段:换热站及配套设施:**号换热站**㎡及室外附属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公司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年**月-**年**月)。 **、参与投标的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以上网站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 至 **-**-** **:**:**
上午: **:**-**:**
下午: **:**-**:**
**.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室)
**.标书售价(元): **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北京时间,工作日内)上午:**:**-**:** 下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室)领取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招标文件费**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 **-**-** **:**:**
七、 投标地址: 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八、 开标时间: **-**-** **:**:**
九、 开标地址: 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 | *****************************第一标段 | ** | 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网银或转账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单位名称:*****************************阜康分公司、开户银行: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开户行行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财务室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
** | *****************************第二标段 | ** | 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网银或转账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单位名称:*****************************阜康分公司、开户银行: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开户行行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财务室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
十一、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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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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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室
**、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地址: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李俊萍
监督投诉电话: **-**
传真: /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