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桃州镇桐汭东路**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广德市金峰凤麟府商业房**SA栋**号 |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GDS-GC-GK-**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三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毕节路**联合广场**-**栋(**)**层**号 | |
投标费率:**.**% | |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两个标段工期均为**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总监理工程师:刘国健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人资格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龙洞堡片区木头寨G(**)**、**、** 地块E**-E**栋监理招标 |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官亭镇焦婆社区土地整治及安置点建设工程监理 | |
其他:企业奖项:**、**-**年度贵州省工程建设监理先进企业; **、**-**年度贵州省建设工程监理先进企业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幢**单元**号 | |
投标费率:**.**% | |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两个标段工期均为**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总监理工程师:方健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人资格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昊域·公园四季**#、**#、**#、**#住宅楼及**#地下车库 |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昊域·公园四季**#、**#、**#、**#住宅楼及**#地下车库 | |
其他:企业奖项:**、**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国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宁西路**号安徽凯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号 | |
投标费率:**.**% | |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两个标段工期均为**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总监理工程师:彭世龙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人资格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五河祥源CH**地块工程监理 |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顺·东方花园项目工程监理 | |
其他:企业奖项:**、**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招标文件中规定: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同的,以业绩、奖项得分高的优先;否则,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由于本项目出现报价相同、业绩、奖项得分相同,最终在*****************************、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委员会、参与摇号投标人代表见证下通过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正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