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南财采〔**〕**号)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采购计划编号:**。**.监督部门: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电话:**-**,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号。**.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号浙商新天地**幢**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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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