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补遗书第**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施工(项目编号:JG**-**)于**年**月**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澄清、补充修改,其它内容不变。若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 原招标公告附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授权委托书”中身份证号码: (签字),修改为:身份证号码: ,具体详见附件:(新)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原招标公告附件“(固化-工程量清单)*****************************”以本补遗书发布的为准,具体详见附件:(新)(固化工程量清单)*****************************。
**、由于本补遗书发出时间距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为给投标人充足的编制投标文件时间,本项目将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日程及场地安排情况,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遗书为准,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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