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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沛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估价采购公告

项目摘要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方式
公告类型
中标人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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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 JSZC-**-XZCT-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CT-C**-**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超过**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最后报价)。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税金、劳务费、服务、供应商的利润等供应商所认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如有需要请投标人自行勘查,谨慎报价,风险自负。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国家和省市对园地、林地、草地的分等定级估价工作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园林草地分等工作、定级和公示价格体系制定相关工作,以上级部门时间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和土地估价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二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前。

**、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沛县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c**f**d**ea**d**b**e**afb**c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沛县新城区金融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沛县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JSZC-**-XZCT-C**-**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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