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关于公开选取广安市**年度抗洪抢险装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二、招标代理内容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关于广安市**年度抗洪抢险装备采购项目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项目资金情况:财政资金。
(**)项目控制价:**.**万元。
(**)招标代理内容:对上述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招标全过程代理,包括完成需求论证,编制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审查、发布采购公告、组织评标、发布结果公告、发布成交通知书、协助签订合同,完成汇编资料编制工作等。
三、招标代理费的计取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四、代理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拥有不少于**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在广安市境内具有政府采购开标场所及条件,申请人已在中国或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
五、选取办法
在符合审查资格的代理机构中选取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选单位。
六、选取方式、时间、地点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号楼**获取。
(**)获取*****************************文件时,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亲自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报名处,否则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二段**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号楼**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附注: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