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标段
招标文件澄清**
致: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做如下澄清: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澄清为**年**月**日**时**分。
**.本项目第二标段评审、评分表中 “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要求” 部分内容表述已进行补充完善,各投标单位请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含修订后的第二标段评审、评分表)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操作。
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单位需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双鸭山市水务局
电 话: **-**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招标人地址:双鸭山市九阳路**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北新街**号**层**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hcxx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