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附件**.**.技术要求】 更正内容如下:
技术(服务)要求●(**)更正为:为保证采购人的学科建设,投标人应保证图书来源出版社应包含以下**家重点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作家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文艺出版社、重庆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译林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花城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百花文艺出版社、新星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九州出版社、中国言实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中国文联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长江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注:本项目更正内容以更正后的文件集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元。
**、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为:**。
**、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A** 其他普通图书。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
**、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名称:*****************************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号
联系方式:**-**、**转**;**-**转**
项目联系人:*******、*******、*******、*******
电话:**-**、**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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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