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乐祥路南片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EPC)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我司受*****************************的委托,对乐东县乐祥路南片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EPC)(项目编号:ldzw**)项目于****年**月**日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修改为:“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至**年**月 **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至**年**月**日**时**
其他内容不变,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