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二期随州市直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资金存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依据随采计备【**】XM**采购计划下达函,*****************************受*****************************委托,现就*****************************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
二、采购项目编号:HBZJ-**-A**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采购单位:*****************************
**.**采购金额:**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项目资金存放银行选取
四、投标人条件
**、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年-**年度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供应商须为区级支行或以上商业银行,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且在随州市注册(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开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随州市青年路**楼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副本;
(**)随州市财政局国库科开具的设有财政专户的证明;
(**)近**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承诺书原件;
(**)申请人出具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认购招标文件价格:**元/套。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随州市青年路**号四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号三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