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 |
**.方式:投标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进行注册备案,同时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成功备案或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无资格进行投标。网上备案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
**.售价:**元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之前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 称:***************************** |
地 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号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 |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县(区)安侨综合写字楼**F**号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