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一、内容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发布了沁县县城地下燃气管网及配 套设施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的招标文件,现将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评审要求,澄清前: **)近五年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每有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得 **分,最高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 验收报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近五年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每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得 **分,最高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 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 资信 投标人业 绩 **.**.** (**) **分 (**分) 注:第一标段类似项目是指:燃气施工相关业绩; 第二标段类似项目是指:铁路营业线下穿工程相关业绩; 招标文件评审要求,澄清后: **)近五年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每有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得 **分,最高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 验收报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近五年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每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得 **分,最高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 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 资信 投标人业 绩 **.**.** (**) **分 (**分) 注:第一标段类似项目是指:铁路营业线下穿工程相关业绩; 第二标段类似项目是指:燃气施工相关业绩; 注:因投标人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二、监督部门 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沁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xcjsg@**.com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长治市沁县沁州南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府后西街**号潞安颐龙湾综合楼十 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czjwzbdl@**.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