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SSAWJA**
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index)对外发出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款统一修改为: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和第**.**.**款统一修改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该满足的其它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 ■本次招标为*****************************,招标文件中标注为“邀请招标”时采用的条款或文字表述不适用于本次招标。 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招标文件中标注为“*****************************”时采用的条款或文字表述不适用于本次招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中与联合体投标有关的条款、文字表述或格式不适用于本次招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中与联合体投标有关的条款、文字表述或格式适用于本次招标。 ■其他:**、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人员资质资格的有效期于投标截止日已过期的投标人,如能提供对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资质资格有效期顺延的文件且投标人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情况符合文件规定,则视为仍然有效。 **、因现阶段存在部分已通过资质延续核准的潜在投标人,由于时间紧迫问题未能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据的变更,可能导致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不通过,按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的有关规定,基于实事求是原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现场,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或相关平台等,对投标人资质进行核查。通过上述方式核查投标人已在截标时完成企业资质延续核准或资质尚在有效期内的,均视为企业资质有效,予以人工通过。 **、根据建造师证书使用有效期需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 ** 号 ) 、《广东省建设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请各投标单位应及时更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信息,确保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等,均应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
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工程招标公告”中“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统一修改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等相关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之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index)自行下载本补充通知及有关资料,否则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