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睢宁博爱医院 | **XF | 睢城镇天虹南路**号 | **.**(均分制) | **元 |
** | 睢宁县脑瘫康复中心 | **P | 睢宁县红叶北路东侧电影公司综合楼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服务范围:对睢宁县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并经定点医疗机构筛查认定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周岁智力障碍儿童,进行康复服务 服务要求: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 服务时间:**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文件的标准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费:** 元(人民币),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首次公告时间:**年**月**日。
**.定标日期:**年**月**日。
**.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联系人:庄胜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号楼
联系人:江苏标达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苏标达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