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暑期零星维修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电子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暑期零星维修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门区首开东洲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 区镇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二.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海门区首开东洲初级中学内;
(**)工程规模:约**.**元;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划分内容 | 招标控制价 (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 级 |
*******************************年暑期零星维修项目 |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四. 本工程采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
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办理指南”。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已经注册的投标人,直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名中标候选人。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确定评审价: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审价。
投标人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参照法律法规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形式说明。
(**)确定中标候选人: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名中标候选人。评审价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签号大的投标人排名靠前。
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告知其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投标资格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确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门区首开东洲初级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南通市海门区 | 地址: | 南通市海门区富江路**号**号楼**室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